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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树脂的危险特性及代码!

发布时间:2022-02-19 13:59:42 浏览:406次

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清单》(2021版),HW13有机树脂废物来自合成材料制造业,主要包括废母液、釜底残液、废过滤介质和残渣、废水处理污泥、不合格产品、废离子交换树脂、粘合剂和密封剂等。

废物成分复杂有毒,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,主要表现在吸入后喉、支气管炎症、水肿、痉挛、化学性肺炎、肺水肿等皮肤和呼吸系统。接触后会引起灼烧感和过敏反应。此外,有机树脂废物体积大,质量轻,自然界难以降解。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,将占用大量土地,对土地造成危害。一些有机树脂废物易燃,易堆放,易引起火灾。

回收废树脂废物代码:

265-101-13树脂、合成乳胶、增塑剂、胶/胶合剂合成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(不包括树脂生产过程中单体、低聚物、溶剂等添加剂产生的废物,以及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)

265-102-13树脂,合成乳胶、增塑剂、胶/胶生产过程中合成、酯化、缩合等工艺产生的废母液T。

265-103-13树脂(不包括水性聚氨酯乳液、水性丙烯酸乳液、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)、合成乳胶、增塑剂、胶/胶生产过程中蒸馏、分离、精炼的釜底残液、废过滤介质和残渣。

265-104-13树脂(不含水性聚氨酯乳液、水性丙烯酸乳液、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复合乳液)、合成乳胶、增塑剂、胶/胶合剂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(不含废水生化处理污泥)

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(不包括水基型和热熔型粘合剂和密封剂)T。

900-015-13湿法冶金、制药行业表面处理和重金属、抗sheng素提取、分离过程交换树脂、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T。

用酸、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的树脂状、粘稠杂物T。

900-451-13废覆铜板、印刷线路板、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T。

目前,我国有机树脂废物的处置主要包括回收、焚烧和垃圾填埋场处置。根据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有机树脂废物必须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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